昨天,《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今后,若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现象严重,不仅改装企业、货运源头单位、车辆所有人要被倒查责任,治超不力的地区也将面临暂停、减少或停拨公路交通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处罚。
发生严重事故将倒查追责
《条例(草案)》启动了责任倒查机制,今后,如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相关责任人将被“追责”。对严重超限超载或者因超限超载造成严重后果的货运车辆进行责任倒查,倒查车辆生产或者改装企业、货运源头单位、车辆所有人的过错责任,由有关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同时,追究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未履行治理工作职责的责任,涉及有关工作人员责任的,由所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治超不力或被停拨补助金
设区的市、县(市、区)政府未落实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措施,致使本地区超限超载运输现象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由上级政府对其负责人实行问责;省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暂停、减少或者停止拨付该地区公路交通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治超站点将紧盯货运车辆
《条例(草案)》对治超站点的规划、建设和调整也作出了规定。新建、改建公路,应当将经批准设置的治超站点与公路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交付使用。
规定新建收费公路的经营者应当在收费公路入口处安装超限超载监测装置,已建收费公路的经营者应当逐步对入口进行改造,加装超限超载监测装置。
一年超限三次将丢营运证
对于屡犯不改的货车,《条例(草案)》也有了严厉的处罚措施。货运源头单位,如果放行超限超载货运车辆,或者给无号牌、无营运证的货车装货,将处1 万元以上3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依法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按照规定,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三次的货运车辆将被吊销营运证,货运车辆驾驶人将被吊销从业资格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