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明年三类应急预案要向社会公布 每3年修订1次
  (发稿时间:2013/12/18 12:03:00  阅读次数:3617 )
 
 

  今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类应急预案都要向社会公布;需要公众广泛参与的应急预案,要制作宣传材料免费发给公众……昨日,安徽省政府发布《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编制部门或单位需书面征求与预案相关的部门、单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办法》说了,对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类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如果是需要公众广泛参与的非涉密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利用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制作通俗易懂、好记管用的宣传普及材料,并向公众免费发放。

  由于现实情况的变化,应急预案的制定不可能“一劳永逸”。总体应急预案应当适时修订,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原则上每3年修订1次,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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