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工作已成为目前股市监管的重中之重。目前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就再次强调要以信息披露为中心。鉴于信息对于投资决策的重要性,因此,如何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就显得尤其重要。
昌九生化的投资者显然为此付出了代价。根据12月6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的表态,根据证监会对昌九生化信息披露问题的核查,经初步核查,未发现昌九生化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违规问题。这意味着昌九生化无需对该公司股票投资者的损失负责。
证监会的这一核查结果并不出人意料之外。因为仅就昌九生化的信息披露来看,确实并不构成违法违规。因为在赣州稀土借壳昌九生化上市问题上,该公司不曾发布过肯定的公告(在11月4日前也没有明确地予以否定过)。所以赣州稀土最终没有借壳昌九生化,昌九生化自然不必承担违法违规的责任。
但昌九生化投资者的损失是客观的也是巨大的。因为赣州稀土最终没有借壳昌九生化,从11月4日起,昌九生化的股票出现了连续7天“一”字停跌的走势,持有昌九生化股票的投资者损失惨重,其融资客更是面临着爆仓的厄运。
昌九生化的信息披露没有违法违规,但昌九生化的投资者又明显有被误导的嫌疑。问题出在哪里?就出在信息披露的语言表达并不精准上面。如在倍受争议的“12.28”公告里,赣州市国资委在复函中表示:“鉴于组建国家级南方稀土大型企业集团的方向、途径、 方式等尚未确定,稀土产业整合工作尚未到位,市属国有稀土企业的产业结构、资产质量等方面还不具备整合上市的条件。
因此,没有将市属国有稀土资源、资产注入昌九生化的考虑。”但这则公告留给投资者的话外之音却是:“如果这些上市条件排除了,具备整合上市的条件,就会向昌九生化注入稀土上市。”虽然昌九生化也在澄清公告里表示,“暂无重组”、“未来三个月没有重组”,但却始终没有明确否认赣州稀土借壳昌九生化一事。因此,昌九生化在信息披露的语言表述上是不够精准的,容易让投资者产生误解。
当然,这种信息披露语言不精准的问题并非昌九生化的专利,实际上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较为常见。如上市公司大股东增持公告,也有一个共同的表达方式是,在未来12个月的时间内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这个表达同样并不精确,甚至有误导投资者之嫌。因为不少上市公司大股东在经过第一笔增持之后,在未来的12个月内根本就是一股未买。投资者明显被这种不精准的信息披露语言给忽悠了。
而正是基于这一次昌九生化投资者所付出的惨痛代价,因此,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语言并不精准的问题,管理层有必要予以高度的重视,在下一步的监管中,有必要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这种不精准的表述进行清理,并加以规范,不要让昌九生化投资者的悲剧再在中国股市重演。 |